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1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录取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录取专业及学费收取标准
1.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专科专业有六个专业,分别为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司法助理、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和社区矫正。
2.以上六个专业的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年4000元;
第五章 招生对象、报名条件及报名方法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高中应届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第九条 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17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政治条件要符合教育部对考生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
第十条 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1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单招招生板块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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