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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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川招代码5656)。

二、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学校。

三、办学性质

依托国有资产办学的民办高职院校。

四、办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

五、录取规则

1.公平选拔、公平竞争、阳光招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不限制男女比例,应届生、往届生一视同仁。

3.一般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要求。

4.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5.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6.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生活能自理的残障考生,符合所报专业要求、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正常录取。

7. 录取信息按教育部和四川省的统一规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院电话或官网查询。

8.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转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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