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高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
14220;南宁校区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平果校区地址:百色市平果市大学路6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与层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四条 面向广西、陕西、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湖北、江西、辽宁、黑龙江、吉林等18个省市招生,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具体招生人数和招生专业以各省(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缴,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具体录取规则
1.调阅考生档案比例:顺序志愿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控制在110%以内。
2.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4.艺术类、体育类术科成绩以广西及有关省(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为准,本校不另行组织术科考试,进档考生按术科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术科考试成绩相同,按文化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数为止。
5.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因录取时间紧迫,对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本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6.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学生入校后须进行入校体检,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色弱、色盲考生不能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特殊教育专业及美术类专业。
7.录取期间学校可视各专业生源情况,对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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