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
13863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51年的天津铁路工程学校和创办于1953年的天津铁路成人中专学校,建校60年来,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名。
学院开设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高速铁道技术、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高速铁路工程及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物流管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机车车辆、高速动车组驾驶与维修、应用电子技术、基础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铁道通信信号、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安全方向)等二十三个专业。
学院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铁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培训中心、教育部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培训中心,是铁道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铁道部铁路机车司机培训基地。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1年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高考(微博)报考指南。
第七条 学费标准: 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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