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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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工程、英语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第一学年在主校区办学,其它学年在大连校区办学,具体地址:大连市双D港生命1路7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4-8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8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9.36万平方米(约合1039.8亩);建筑面积2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405.4万元;图书89.3万册;专任教师41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6%,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86.5%。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语种:不限。外语课程只设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在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
1100501K中医学八年医学医学
2100501K中医学五年医学医学
3100601K中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医学医学
4100502K针灸推拿学五年医学医学
5101101护理学四年医学理学
6100801中药学四年医学理学
7100701药学四年医学理学
8100702药物制剂四年医学理学
9100806T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四年医学理学
10101005康复治疗学四年医学理学
11101001医学检验技术四年医学理学
12082701食品科学与工程四年工学工学
13081302制药工程四年工学工学
14080711T医学信息工程四年工学工学
150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四年工学工学
16050201英语四年文学文学
17120202市场营销四年管理学管理学
18120401公共事业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
19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年管理学管理学
20120601物流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分别如下: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1100501K中医学5500
2100501K中医学4800
3100601K中西医临床医学4800
4100502K针灸推拿学4600
5101101护理学4800
6100801中药学4800
7100701药学4800
8100702药物制剂4600
9100806T中草药栽培与鉴定4800
10101005康复治疗学4800
11101001医学检验技术4800
12082701食品科学与工程4200
13081302制药工程4800
14080711T医学信息工程4800
15082702食品质量与安全4200
16050201英语4600
17120202市场营销4500
18120401公共事业管理4500
19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200
20120601物流管理4200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我校设有共产党员爱心基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孤儿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考生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科考生参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升本和中职升本考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学生处联系电话:024-31207666;024-31207248

学生处传真:024-31207014

网址:http:www.lnu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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