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A档)、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四川省优质院校单位。
第三条 学院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花源校区:成都市新津区花源镇花源大道310号;
青羊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选拔培养人才。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工作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学院招生章程、专业招生计划、各类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考务、疫情防控及后勤安全、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当年国家和省市招生政策,结合学院办学资源条件、专业结构、生源质量、社会需求、就业情况等科学合理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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