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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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20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

10828,在陕招生代码:8112 。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简介

学院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创办于1950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咸阳机器制造学校改制升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西北地区首家由教育部批准改制升格的高职学院。2010年1月,与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六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共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3万余名,为陕西乃至全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1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获批立项,201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单位(A档)。

学院地处咸阳市区,占地面积650亩,校外教学用地1200亩;建有校内196个门类齐全、设备优良的实训基地和工程训练中心,其中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央财支持实训基地,8个省级实训基地。图书馆文献总量130万册,电子图书4565GB,清华同方和万方资源数据库同时开通,校园网出口带宽3.5G,教学区和办公区无线网覆盖,涵盖“一卡通”管理系统、数字化校园平台、办公自动化系统、档案信息化系统、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库等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智慧校园管理平台运行有序。建有文体中心、羽毛球馆、乒乓球馆、400m标准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等体育场馆;拥有新教学楼、新型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报告厅等完善的基础设施,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航空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旅游学院、商贸与流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土木工程学院10个二级学院,开办65个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外、艺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建设成绩斐然。

学院学生总数20000余名,专职教师及职工1080名,建院以来教授累计95人(二级教授3人、三级教授10人)、副高职称以上44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651人,437人曾赴美、德、日、澳等国(境)外研修学习。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2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3人,省级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16人,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师德标兵2人、省级师德先进个人2人,多人入围教育部和陕西省高职教育专家库,1人当选国家督学、67人担任全国行指委、专指委、教指委主任委员、委员。

近年来,学院及时抓住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陕西建设科教强省等机遇,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指导方针,依凭厚实的行业基础,形成了“以质量促内涵,以内涵显特色,以特色铸品牌,以品牌赢声誉”的良性发展态势,以显著的办学业绩彰显了示范高职的带动效应。连续多年被评为陕西省“高等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邮编:712000。学院网址:http:www.sxpi.edu.cn/。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 教务处、监察处、保卫处以及各二级学院的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下设宣传秘书组、考务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sw.sxpi.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33152020 33152021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大类

第八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九条学院招生专业对应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专业目录包含:财经商贸类1、财经商贸类2、测绘地理信息类、城市轨道交通类、道路运输类、电力技术类、电子信息类、房地产类、化工技术类、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机械设计制造类1、机械设计制造类2、计算机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建筑设计类、教育与体育类、旅游类、汽车制造类、轻工纺织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水上与航空运输类、通信类、土建施工类、文化艺术类等24个专业类。

第十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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