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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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

12831。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证书颁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址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杜曲街道樊川路3369号。

第七条 联系方式

第八条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位于古城西安,有长安和白鹿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77.05亩,有教职工835名,有在校生14000余名。学院设有新商科学院(新道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白鹿仓文旅产业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对外贸易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鼎利产业学院)、环境艺术学院、汽车工程与通用航空学院(博世汽车学院、京东通用航空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现开设54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职能部门和各院系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决策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办公室,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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