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三条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考试院、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指导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考生申诉可拨打0396-3572966。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代码:14598,河南招生代码:6232。
第五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职业教育园区盘龙山路265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由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豫南地区唯一一所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重点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驻马店市,紧邻107国道、京港澳高速和京广高铁,交通便利。学校占地375亩,总建筑面积18余万平方米,总投资3.7亿元。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1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教师120人,硕士研究生128人,双师型教师169人。培养科研团队30余个,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34人。有50人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有41人被评为省、市级骨干教师。学校的第二课堂丰富多彩,学科竞赛各具特色,学生在国家、省、市技能比赛中成绩斐然。学校牵头组建的“天中幼教集团”快速发展,现有会员单位108个,科研、教学、实训等项目稳步推进,成果凸显。学校是驻马店市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及骨干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基地,还是幼儿教师“省培计划”首批学校。
学校建有教学楼、实训楼、艺术楼、图书综合楼,体育场等教学设施,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学校现有钢琴360架,数码钢琴192架,舞蹈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幼儿园模拟教室、多媒体教室、实训教室等220个,计算机1013台,纸质图书51.9万册,电子图书20.76万册,普通话等级测试站一个。学校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1个,附属幼儿园1所。学校建成的高标准学生宿舍楼、餐厅,搭建了后勤优质服务的良好平台。
学校秉承“砺志、勤奋、文明、健美”的校训,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发展,注重学生素质、知识、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逐步实现专业办学与行业市场对接,走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创新发展的特色办学之路。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特色教育先进单位、校园文明礼仪教育实验基地、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师资培训活动年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等。新时代、新征程,学校正以科学的办学理念、超前的发展目标、一流的工作业绩谱写幼教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立足河南,统筹考虑2022年河南省各地市高考人数和生源情况,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原则和办法。学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2022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范围、条件
(一)范围:面向河南。
(二)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全国2022年普通高考的学生。
(三)招收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参加河南省2022年对口升学的学生。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招收专业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社会体育、工艺美术品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第十八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对工艺美术品设计、社会体育两个专业依据学生的普通高考成绩进行录取,录取原则与非艺术、非体育专业一致。
第二十三条 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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