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西华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西华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 XIHUA UNIVERSITY
国标代码:
10623
办学地址:
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人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六条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西华大学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与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有: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类(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设计学类(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航空航天类(飞行器适航技术、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国际教育)、土木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按专业类招生学生在完成专业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期待您在评论区留下您的宝贵意见!无论是赞同还是不同的见解,您的参与都是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