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学院的相关政策规定,本着实现招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
14318,在陕招生代号814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学院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业务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校本部、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艺术学院6个校区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总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
第五条 办学地点:新生分别按专业归口到相应校区就读,校本部位于陕西省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环路1号,邮编:719000。
第六条 凡具有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可获得榆林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网上统一电子注册,可上网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各教学院系(部)等部门组成。
第八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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