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
138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088号 邮编:2502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历史沿革: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原济南纺织工业学校、济南市建筑工业学校、济南市财经学校、济南市公用事业学校等四所国家和省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64年。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名校、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暨校园文明建设工作评估“双优”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花园式单位,建有全国首家装配式建筑教学实训基地、山东省财政支持的建筑类实训基地、山东省门窗幕墙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济南市建筑产业化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下设土木工程学院、工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结构高度吻合,建有土建施工、建设工程管理、装备制造技术、现代商贸服务、环境艺术设计、交通运输、轻纺服装七个专业集群。开设招生专业35个,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其中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专业分别与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合作,实施对口贯通培养本科高层次人才,会计专业与澳大利亚昆士兰TAFE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学校全力推进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主持山东省高职三年制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和建设工程监理专业指导方案开发,制定完成山东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建筑用塑料门窗及相关产品选用技术导则》等行业标准与规范;拥有省级特色专业7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6个、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技能大师1人,济南市拔尖人才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人,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1人;近三年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省优秀教学成果奖6项、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1项、建设部科技开发项目1项、省级教改项目14项。
学校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十余家行业协会、二百余家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成立了济南市装配式建筑职业教育集团,与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万斯达集团合作成立了校企合作培养培训建筑(住宅)产业化人才的万斯达学院,校行企三方合作成立了“门窗幕墙学院”并建立了中国门窗幕墙人才教育网,与山东广信试验检测集团合作成立了“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与天齐集团合作建设了“建筑安全体验(培训)中心”,与济南奥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BIM技术应用中心”,与济南轨道交通公司合作成立了“轨道交通实验班”,与章丘市政府合作成立高教基地实施农民工培训工程,建有国家级、省市级建筑岗位培训点,形成了“合作育人、利益共享”的办学体制机制。
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突出。近三年先后获国家级奖项95人次、省级奖项454人次。其中,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中国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新西兰大洋洲技能挑战赛金牌1枚;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国家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省级一等奖10项;山东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毕业生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突出特点赢得社会高度认可。多年来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在相关行业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继续传承“以事业凝聚人心”干事创业的光荣传统,秉承“德能并重,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坚持“文化兴校,特色建校”的办学方针,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全力争创全国优质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2019年面向高考考生进行春夏季高考招生,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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