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全日制高职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
14488。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
第六条 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是西北地区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也是全国秦腔人才学历教育的高校。学院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优良的办学传统。1952年建校,其他历史可以上溯到1938年成立的陕甘宁民众剧团。学院设戏曲系、影视系、舞蹈系、音乐系、美术系、学前教育与文化管理系、流行音乐系等9个教学系部;设有21个高职专业、6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和6个中职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4500余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级领导、招生就业处、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各系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各项的决定。
第八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各项的决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专业
第十条 2021年我院招生专业为:戏曲表演、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音乐表演、钢琴调律、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漫设计、书画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现代流行音乐、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21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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