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黄河交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黄河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
13498;河南省招生代码:6226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历证书: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在规定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生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黄河交通学院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黄河交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 (西校区)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东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黄河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实施学校普通本科及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八条 对口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成绩、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加分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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