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
1405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哈尔滨校区(主校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江北大学城)学院路88号
齐齐哈尔校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工校街2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隶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毕(结)业证书,并报黑龙江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毕(结)业证书学校名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纪委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处理与招生有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高职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起草、报批和公布学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第四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招生计划及说明
第十三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校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试点专业如下: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铁道车辆技术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车辆工程专业(本科);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交通运输专业(本科);
第十四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学生五年均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养。
第十五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对接本科大学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对接本科院校和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对接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学业。
第十七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大学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十八条 “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五章 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及说明
第二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2.认真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
3.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本年度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
第二十一条 学院2022年共开设22个高职(专科)专业,学制均为三年,铁道类专业不适合女生就业,请女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学院2022年共开设两个对口升学专业,铁道供电技术,对应电气技应用大类;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对应交通运输大类。
第二十三条 由于铁路不招收色盲、色弱毕业生,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我院铁道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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