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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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本章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河南省招生代码:6213;国标代码:

11828。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层次:专科。办学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详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凤栖街296号(郑开大道与凤栖街交叉口北2公里路西)。

第五条 毕业证书:

1.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中澳合作办学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澳方文凭要求考核标准,可同时获得中方专科毕业证书和澳方文凭证书,澳方的学校名称为“Chisholm Institute”。

第六条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由电力行业办学的普通高校。始建于1933年,已有87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形成了“严谨笃学、敬业乐群”的优良校风和“立德修能、知行合一”的学风品质,确立完善了“校企结合,学工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以良好的教学生活环境、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和优美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在电力教育领域乃至全国职业教育领域确立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学校获得“河南省电力公司文明单位”、“河南省首批高职高专特色院校”、“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八条 招生对象: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十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办以适当方式向当地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2020年统一考试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其中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风电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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