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工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校代码:
1399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邮政编码:2652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第八条 计划性质:国家统招
第九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由青岛农业大学(原莱阳农学院)举办的独立学院,学校设在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现占地1000亩,图书馆藏书80.89余万册,校舍建筑面积20.1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000余万元。
学校现设有8个教学系部,35个本科专业及其对应的部分专科专业,已形成了理学、工学、文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7个学科相促相补、内涵协调发展的学科格局;设有实验教学中心11个;建有稳固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60个;专任教师420名,其中教授45人、副教授122人、讲师2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90人、硕士学位274人;在校生8142人。
学校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适应社会人才需求、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办学定位和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特色办学、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积极倡导“博学 睿思 行健 至善”的学校精神与“和 勤 竞 雅”的校园风尚,实施特色教学、校企合作、国际合作三大办学战略。实行学年学分制以及“3+1”(本科)、“2+1”(专科)的教学模式和“架构+平台”的培养方案,突出学生的思维训练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的个性培养、人文精神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致力培养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基础扎实,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本科)、技能型(专科)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生源省(市、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5-292209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官方指定媒体及专设栏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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