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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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及《重庆科创职业学院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73)

第三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基本条件。

学院是2008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占地814.64亩(其中自有产权756.52亩),建筑面积32.18万平方米。现有普通高职学生15741人。学院已构建起与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相契合的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汽车工程、经济管理、土木工程、艺术教育六大专业集群40个专业,已建成高标准综合型实训基地10个,设20个实训中心,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4亿元。校内图书资源总量为157.03万册,其中纸质图书94.22万余册。充分满足学生与老师的阅读需求。学院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6150Mbps。

第七条 下设二级院系机构。

学院下设人智能制造学院、工智能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与教育学院、技能培训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部等教学单位;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科创讯飞人工智能学院”,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重庆科创华中数控学院”,与国信蓝桥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科创蓝桥大数据学院”三个特色二级学院。

第三章 招生区域和计划

第八条 2022年我院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新疆、甘肃、河南、湖北、山西、江西、江苏、广西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第九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详细说明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录取。

(二)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对于普通类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同分排序录取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对于艺术类(美术)考生专业认定按各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为准,进档考生,按照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三)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顺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十二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三条 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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