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招生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 国标代码:
12830
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办学地点:
1. 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
邮编:710018
2. 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
邮编:710014
3. 学院网址:http:www.scct.cn
第四条 学院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基地、陕西省示范高职院校、陕西省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综合改革试点学校、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学院设有公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基础学科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成人教育部、体育部等4系4部,共开设45个高职类专业。学院现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重点专业11个,省部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优秀教材6部,省级教学成果奖6个。拥有门类齐全的实验、实训、实习基地304个,其中国家重点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为86405005,86405535。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学院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学院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院面对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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