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非应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县级招办)报名。(二)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应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应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级招办报名。(三)户籍在山东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县级招办报名。(四)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高中阶段学校就学地县级招办报名。(五)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应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特别提醒:走读、部分公安类院校招生等招生类型对生源地均有严格要求,考生须在生源地参加报名才能享受相关招生政策。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更改生源地。个人档案管理对高考报名地也有严格要求,考生须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地点报考,避免对今后升学就业造成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