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四川旅游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类本专科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旅游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 Tourism University。
学校国标代码:
11552。
办学类型:四川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 制:学校实行弹性修学年限,本科生(含对口本科班)为3-6学年,专科生(含对口专科班)为2-5年。
毕业证书: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四川旅游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
第二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邮政编码:6101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社会人才需求、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七条 学校可预留招生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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