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昭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服务于考生,服务于社会"的宗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昭通学院(学校代码:
10683),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国学路。昭通学院是一所集普通高等全日制本、专科,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为一体的国家公办高等院校。学校位于云、贵、川三省结合部素有锁钥南滇,咽喉西蜀"之称的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校园占地面积760亩,校舍建筑面积27.25万平米,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现有教职工531人,专任教师378人,其中正副教授159人,硕士、博士200人,常年聘请外籍教师执教。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有人文学院、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预科教育学院、继续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等14个教学学院、部,设有14个本科专业,39个专科专业。获得云南省质量工程"28项,其中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特色专业2个,精品课程3门,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5个,省级优秀教材4部,十二五"规划教材3部,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名师4人。名师工作室1个。学校面向云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14个省(市、区)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7400人。
第三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书记、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处理、协调日常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认真履行招生章程的各项承诺。
第五条学校纪检监审部门监督招生全过程。坚持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录取结果公开。录取结果在所在省(市、区)录取查询系统或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六条报名条件: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云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
第七条思想政治品德要求: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八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师范类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行路步态无明显的跛行、着装后脊柱无明显的侧弯、驼背;面部无畸形,无较大面积(3×3平方厘米)疤、麻、血管瘤、白癜风、血色素痣,具有当教师的良好素质。凡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入学身体复查实行先体检后入学",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学生一律不予报到注册。
第九条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十条外语语种:英语。报考英语、英语教育的考生还必须参加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新生进校后,我院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计算机网上统一录取。学校根据投档批次"优先的原则。第一批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一志愿";第二批次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视为学校第二志愿";依次类推。我校将按投档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所报专业计划已满,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体育、音乐、美术教育专业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体育教育专业优先录取女生,音乐、英语教育专业优先录取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对边疆少数民族、高寒山区教师子女等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具体参照《云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第十六条体检:录取的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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