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2016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

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解答西南民族大学2016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相关的内容。由于许多人对此尚不太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西南民族大学2016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

西南民族大学2016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University forNationalities),是中央部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民委主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民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标代码:

10656。

第三条 学校主要教学校区为武侯校区和航空港校区。武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航空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小组。

第六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5523524。

感谢您阅读到这里!如果您有任何想法或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互动交流的良好环境。期待您的参与!